
邵先生快把房子装修完了,才发现装错了 记者 王春胜/摄
记者 段艳超 实习生 李亚沛
合同显示,房主买的3号楼2单元2层东3户。验完房领到钥匙、装修后,发现自己装修的虽是2层东3户,但却是3单元的。怎会如此离奇?对此,房主和物业说法不一,双方均认为,对方应负主要责任。
事件
验房领钥匙,最后发现“装错了”
2010年1月19日,郑州市民邵世坤购买了御府三号三期(花园路与国基路交叉口东北角)3号楼2单元2层东3户,该楼盘由郑州市柳林实业有限公司开发。
邵世坤称,按照御府三号三期物业的通知,1月4日,他去验房,办完手续后,工作人员将钥匙装进档案袋给他。随后,他对房屋进行装修。4月28日,他接到物业处工作人员电话,“说是房子弄错了。”
经过核实,邵世坤确认自己装修的3单元2层东3户,而非他购买的该楼2单元2层东3户。他对商报记者说,当时物业带他看的,就是他装修错的房,给的也是这个房的钥匙。
邵世坤认为,自己有“疏忽”的责任,但主要责任应由物业承担。“我太相信他们,没想到他们会犯这种低级错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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